为认真贯彻执行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,本着“应听尽听”“能听尽听”原则开展检察听证。伊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,以公开听证的方式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有效化解社会矛盾,营造和谐氛围,让公开正义以人民群众“看得见”的方式实现。
3月17日,我院对两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,邀请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调解员、案件承办人参加了听证。在听证过程中优化程序,努力以规范化的程序保障听证效果,听证前告知权利义务、听证中安排质证和陈述环节,切实保障当事人能够依法充分行使申辩、质证等诉讼权利。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就案件争议点、具体证据情况进行详细介绍,借用听证会平台,做到当面理清事实、讲透法律、让办案更公正、使当事人更信服、不断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。
孙某某与杨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在执行过程中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现杨某等人未按该和解协议履行金钱给付义务,孙某遂向我院申请对该案进行监督。听证过程中杨某称该案有新的证据,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各方对新证据充分发表意见,并听取听证员及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后,检察官对各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,杨某表示会按照双方的约定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,该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申请人孙某主动要求撤回其监督申请。
张某某与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在听证过程中争议较大,张某某的情绪比较激动,在整个听证过程中,以张某某的诉求为主轴,集中听证员和案件承办人的力量为当事人解困惑、明整理、释法理,让当事人切实深受到了司法的温度。张某某明确表示通过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审查案件,不仅使其能够充分阐述理由,还能让案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,彰显了司法的公平和公正。
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查工作,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有效举措,将听证员的意见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,能够有效提升检察办案的公开性和公信力。今后,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按照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,结合党史学习和政法教育整顿活动,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优势,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、解难事,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,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树立检察机关为民、务实、清廉的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