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刘炀等六名同志岗位分配的通知
各部室:
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组2022年3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:
刘炀同志分配至第一检察部工作;
海衣那尔·托衣西别克同志分配至第二检察部工作;
贺俊妮同志分配至第二检察部工作;
朝鲁蒙·苏荣杜尔同志分配至第三检察部工作;
马雪芹同志分配至第四检察部工作;
柯念青同志分配至办公室工作;
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
2022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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